春节临近,外出求学及务工人员返乡正值高峰,为全力保障皋兰县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发挥药品零售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哨点”作用。连日来,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预防“关口”前移,扎实开展“迎新春、保质量、抗疫情”药械领域专项检查行动。
一是全面加强购进验收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药械购进验收管理要求,紧盯企业进货查验制度,检查药械产品供货方资质、档案是否齐全,票、帐、货是否相符,有无从非法渠道购进或经营假劣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做好药械购进验收工作,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止污染的情况下,务必对购进的药械产品外包装进行及时消杀。
二是全面加强重点人员管控。根据行业特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岗前培训及经营场所消杀等工作,要求各药品零售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制度,在店内从业人员少于2人的情况下,一律实行窗口式销售模式,常态化做好访店人员体温测量、场所码及小兰帮办登记,对发现的外来皋兰人员或黄(红)码、体温异常人员要及时登记并上报所在社区及市场监管部门,禁止向体温超过37.3℃人员销售任何药品。
三是全面加强实名销售登记。严格执行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及“四类”药实名销售登记工作,要求执业药师要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审方工作,对处方药数量大,种类多的药方要及时与开方医师沟通确认,并做好登记;落实好“四类”药一店一清单及“四类”药实名销售登记上报,禁止一切线上销售“四类”药品行为,对购买“四类”药患者要及时询问是否存在“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并积极引导其到定点医院就近就医。
四是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落实药械化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覆盖药械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并登记保存相关记录,营业场所是否与其药械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是否存在私设库房或变相从事药械批发活动的行为,紧盯重点药品及口罩、防护服等防疫器械品种,落实每周统计上报防疫器械库存销售数量,严把药械运输储存、陈列养护及物资储备等环节。
此次专项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检查药械经营使用单位68家次,对2家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药品零售企业现场予以停业整顿,5家违反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现场予以立即整改,从严从重打击药械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械流通市场秩序,确保疫情防控措施稳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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