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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共有多少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11年4月2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总人口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9]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九、人口的流动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中,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为261386075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10]为39959423人,不包括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为221426652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增加116995327人,增长81.03%。
十、登记误差
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国统一随机抽取402个普查小区进行了事后质量抽样调查。抽查结果显示,人口漏登率为0.1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数据不包括居住在境内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5]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人口数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提供的2010年底的数据。
[6]台湾地区的人口数为台湾地区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2010年底的户籍登记人口数据。
[7]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8]文盲率是指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9]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1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是指一个直辖市或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2010年中国人口数量
2010年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是指第六次有关全国人口信息的调查。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
普查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人口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境内居住的自然人。 2011年4月28日,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已上报户口)的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
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扩展资料
2011年4月28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发布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并答记者问。
国家统计局当日发布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全国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增加7390万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0.57%,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年平均增长率1.07%下降0.5个百分点。数据表明,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
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这次普查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13.26%,比2000年上升2.93个百分点。
城镇人口比重大幅上升。这次人口普查显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5万人,占50.32%。同2000年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流动人口大量增加。这次人口普查显示,同2000年相比增加11700万人,增长81.0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六次人口普查
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全国人口达13.7亿人第六次人口普查覆盖大陆31个省区市和现役军人。截至2010年11月1日,我国大陆总人口为13.39亿人,计入港、澳、台2010年底人口数据,全国总人口13.7亿人。1339724852,这是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的全国(内地)总人口数字,2000年到2010年的10年之间,人口净增长7000余万人,比1990年到2000年的平均增长率下降0.5个百分点,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根据昨天公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万人,占总人口的49.68%,同2000年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31个省区市共有家庭户40152万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10年前的3.44人减少0.34人,主要受生育水平不断下降、迁移流动人口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影响。普查登记结束后,全国统一随机抽取402个普查小区进行抽查,结果显示人口漏登率为0.12%。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透露,普查显示全国有1370万人没有户口,包括因超生未落户,以及工作调动等原因尚未落户。他透露,预计2032年前后中国人口能实现零增长。广东人口超河南排第一分布按常住人口计算,广东已超过河南,成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山东、河南、四川和江苏紧随其后。而在2000年人口普查排在前五位的是河南、山东、广东、四川、江苏。过去10年,东部人口占比从35.57%升至37.98%。中部地区下降1.08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下降1.11个百分点,东北地区下降0.22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偏高性别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男性人口占总人口的51.27%,女性人口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由2000年的106.74下降为105.20(以女性人口为100)。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以女孩为100)是118.06,虽比2005年和2009年人口抽样调查的性别比略有下降,但仍高于正常范围。结构中国城乡人口接近持平在过去的10年间,中国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3.46个百分点,是人口从农村向城市转移速度最快的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反映出我国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2010年全国常住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已非常接近,城镇人口为6.6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是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亿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2亿余人,乡村人口减少1.3亿余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马建堂指出,2010年同2000年相比,我国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而2000年比1990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比重上升9.86个百分点。这些数据说明10年来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在加快,工业化和现代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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