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在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
《批复》中指出,同意在廊坊市、沧州市、运城市、包头市、鞍山市、延吉市、同江市、蚌埠市、大理白族自治州、拉萨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
这是国务院批复的第七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值得注意的是,自2015年首次同意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来,国务院的批复通常为“一年一批”或“两年一批”,而此次则是在今年内的第二次批复。此前,《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以下简称《27个城市和地区批复》)于今年2月8日公布。
“2015年以来,跨境电商综试区模式愈发成熟,对该模式也趋于肯定,因而今年出现了较为少见的‘一年两批’,这也表明了我国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力度的决心。”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副研究员洪勇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也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一年批复的次数与综试区模式的成熟度有关。
“模式趋于成熟,再加上外贸需求大,于是加快了跨境电商相关的工作频率。”白明分析称,“同时,也可能因为今年我国稳外贸力度加大,因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计划中于明年开始的工作进行了适度的提前。”
此次《批复》的发布,实现了我国除港澳台外,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跨境电商综试区全覆盖。
2022年2月发布《27个城市和地区批复》后,我国实现了分六批设立13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基本覆盖全国,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发展格局。如今新增第7批跨境电商综试区后,数量累计达到165个,实现了全国内地31个省份的全覆盖。洪勇特别指出,本次《批复》包括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弥补了西藏地区没有跨境电商综试区的空白。
同时,实现省内跨境电商综试区全覆盖的省份也再添新成员。《27个城市和地区批复》中,淄博、日照两市入选,加上此前入选的东营、潍坊、济南、青岛、烟台、威海、临沂7市,山东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数量升至9个。《批复》中,再次新增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7个地级市的跨境电商综试区,使山东省实现了跨境电商综试区在全省16个地级市的全覆盖。
此外,此次《批复》在地理分布上更加重视中西部地区和边境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前几批覆盖得比较多。但从第一批到第七批,可以看出政策逐渐向中西部倾斜,也代表着我国正在发力推动内地进一步开放。”洪勇表示。
白明进一步分析表示,此次《批复》中涉及的城市也呈现出由大城市逐渐向中小城市侧重的特点。“一开始东部沿海大城市外贸业务量大、发展更超前,在跨境电商方面更有优势。目前,各方面条件趋于成熟,也适合于中小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跨境电商作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打造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突破口,政策也不断为跨境电商发展加力。
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发展经历了三大阶段:政策起步期(2004-2007年)、政策发展期(2008-2012年)和政策爆发期(2013年至今)。
以今年为例,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提出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支持发展保税进口、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等模式,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完善功能。
随着政策接续,我国各省之间将可能不再能享受到前期的政策比较优势。洪勇指出,“包括税收、便利化通关等在内的很多跨境电商综试区的政策实现了全国统一,政策差异逐渐缩小。现在跨境电商政策走向普惠了,全国各地均能享受到政策优惠”。
洪勇也给出了接下来各省发展跨境电商的建议,“各跨境电商综试区既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竞合并存中,普惠政策下,各地只依靠政策比较优势显然是不行的,要突围就要靠创新。以后不是拼‘政策洼地’,而是应该争创新高地”。
白明则进一步建议说,各跨境电商综试区在创新的同时还需“扬长补短”。“不同跨境电商综试区的任务也不同,前期在一些条件好的大城市,通过大业务量可以探索一些发展中的共性问题。中小城市或者在县级的各跨境电商综试区则需探索一些个性化问题,各有侧重、扬长补短,进行差异化、个性化发展。”
“当前设立的16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已然形成一个相互联合、互相促进的‘跨境立体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寻找突破口是十分重要的关键点。”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表示,“未来,可与‘双循环’物流枢纽建设紧密结合,如与‘一带一路’‘六廊六路多国多港’‘六轴七廊八通道’‘冷链物流四纵四横’等紧密结合,探索具有各自特色的跨境电商模式,走出新的发展道路,才能进一步突破、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的作用。”
北京商报记者 方彬楠 冉黎黎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