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网站11月21日消息,人民银行等八部门日前印发的《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提出,推进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创新力度。
明确改革总体目标
《总体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时间,将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
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台阶,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设国内现代科创金融体系的实践窗口和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示范基地,合肥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新兴产业聚集地,带动嘉兴市争创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和科创金融一体化服务基地。
业内人士认为,《总体方案》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协同推进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推动形成金融供给和需求结构平衡、金融风险有效防范的良好生态,打造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
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等领域
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
《总体方案》提出,畅通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鼓励科创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及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鼓励更多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优质企业在国内上市。支持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引导更多优质中介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专业服务。
市场人士认为,资本市场是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平台。“从国际发展经验来看,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为主导的经济体在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中往往能够抢占先机,转型过程也表现得更为平稳顺畅。”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赵锡军表示,应调动更多资源向国家战略产业、科技产业、新兴产业集中,最终实现产融结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外,《总体方案》提出,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有机联系,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培育企业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市场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
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提出23条举措,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支持试验区内企业债券融资方面,《总体方案》指出,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推动试验区内相关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行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双创孵化专项企业债券、双创专项债券、长三角集合债券、双创金融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和私募可转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收益债券。优化试验区内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注册服务机制,实行即报即核,为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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