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日报
本报讯(记者余秋兰 通讯员韦雨丹)11月15日,南宁市人社部门按照高校毕业生在邕工作时间长短,向刘振宏等16名高校毕业生发放总额为5.1万元的就业奖励。这是自今年6月南宁市在全区首创推出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万元就业奖励”支持政策以来,发放的首笔就业奖励。
根据《南宁市大力支持2022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来邕留邕就业创业十条措施》,自2022年6月9日起至2023年7月,南宁市对在重点开发区(南宁高新区、南宁经开区、广西—东盟经开区、五象新区)企业、东部新城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10个月、最高1万元的专项就业奖励。“我通过公司举行的政策宣讲活动了解到南宁市有这项‘万元就业奖励’支持政策,便进行了申报,在11月15日收到了3000元就业奖励,缓解了我的经济压力。”今年本科毕业后就进入广西世纪创新电子有限公司工作的莫素蒸说。
“‘万元就业奖励’申报启动后,经个人申报、初审、复核、公示等程序,南宁市已向符合条件的16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共5.1万元就业奖励。这是该政策出台后首批享受该政策红利的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涉及280多名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奖励发放正在公示中。”南宁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施永军说,2023年7月31日后未享受满10个月奖励的,不再继续发放奖励;已享受过本奖励的,与就业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再次就业的,也不再享受本奖励。
目前申报工作持续开展,符合条件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于2023年10月31日前登录“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等填写申报信息。经市级人社部门复核和公示等程序后,奖励资金将直接拨付至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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