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安全人员在任务区域附近警戒(资料图)。
近日,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发布研究报告称,中东和北非地区武器转让和非法交易等情况频发,加上该地区不少国家重视武器装备进出口却疏于装备日常管理,使得地区安全面临挑战。
武器易主频繁
报告认为,近年来,中东和北非地区武器易主相对频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非法武器转让频发。报告称,中东和北非地区存在非法武器转让等行为,比较典型的情况是向受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武器禁运的国家或非国家行为体转让武器。例如,联合国禁止向也门和利比亚国内的非国家武装团体转让武器,但自2015年以来,中东和北非地区不断出现违规交易。
另一方面,“趁火打劫”屡见不鲜。报告指出,在国家内乱或国家之间发生武装冲突之际进行抢夺,是中东和北非地区非法武器的重要来源之一。例如,2003年伊拉克战争和2011年利比亚内乱之际,当地武装分子趁乱大肆掠夺政府武器和弹药库存。研究发现,从伊拉克和叙利亚等地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武装分子手中缴获的武器中,至少有12%来自伊拉克政府军,这些很可能是“伊斯兰国”武装分子在战斗中获得。此外,在也门武装冲突中,武装分子也在战场上获得了大量武器。
军火买卖盛行
报告指出,2019年,来自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以下简称阿联酋)的军火工业集团EDGE,首次进入全球前25大武器生产和军事服务公司之列,这标志着中东和北非国家在全球武器贸易中正逐步发挥更大作用。当前,中东和北非地区不仅是重要的武器进口国,还日益成为武器生产国和出口国。
报告称,一方面,中东和北非不少国家部分武器装备严重依赖进口。根据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提供的武器转让数据,过去15年来,世界主要武器出口国向中东国家转让的常规武器数量大幅增加。2017年至2021年,排名前25位的武器进口国中有7个位于中东和北非地区,分别是埃及、伊拉克、以色列、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土耳其和阿联酋。此外,在北非,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是主要进口国,这两个国家在2017年至2021年分别是全球主要常规武器的第11大进口国和第25大进口国。
另一方面,目前,中东和北非不少国家已具备武器自主生产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出口能力。就武器生产而言,以色列拥有自主性较强、技术较先进的军工业。土耳其在发展国产军工业方面有一定的经验,能部分或完全生产多种武器系统,如装甲车、舰艇、火炮、导弹、无人机等。伊朗正在发展生产不同类别的主要武器和轻小武器的能力,其中包括战术无人机等。从武器出口看,以色列是中东和北非地区的主要武器出口国,自21世纪以来一直是世界十大主要常规武器供应国之一。以色列国防部今年4月发布消息称,2021年以色列武器出口创新纪录,达到113亿美元,新签署的协议量较2020年增长30%。此外,根据2021年武器出口国排名,土耳其成为世界第21大主要武器供应国,约旦成为世界第25大主要武器供应国,阿联酋也一跃上榜,成为新兴武器出口国。
安全管控堪忧
报告指出,在武器装备数量与日俱增的背景下,中东和北非地区的武器装备安全管控形势不容乐观。
从国际层面看,目前国际社会对武器管控的约束性文件主要有《武器贸易条约》和《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其中,《武器贸易条约》为常规武器转让制定了规范和标准,《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对轻小武器全生命周期(从其制造、储存到销售、转让和处置)管控提出规范要求。
然而,中东和北非地区国家对上述两个约束性规定的“参与度”较低,导致武器装备管控力度较小。据悉,中东和北非地区只有黎巴嫩和巴勒斯坦是《武器贸易条约》的缔约国,且黎巴嫩尚未提交关于其条约执行情况的报告,巴勒斯坦也未将提交的报告公开。
《联合国轻小武器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也不佳。今年只有不到一半的中东和北非地区国家提交了执行情况报告,且报告内容大多过于简单、缺乏细节。此外,仅有5个中东和北非地区国家响应联合国号召,就武器、军事装备和军民两用物资和技术转让进行了专门立法。
从地区层面看,阿拉伯国家联盟于2002年制定了《阿拉伯武器、弹药、爆炸物和危险材料管控法案》,但该法案没有要求地区内国家就有关情况进行报告,因而其执行效力大打折扣。
从国家层面看,尽管各国通过立法对民众合法拥有的武器类型进行限制,但其缺乏涵盖所有常规武器和武器全生命周期的全面控制框架。报告称,除阿尔及利亚、以色列、摩洛哥和土耳其等国外,部分国家很难列出一份管制清单,以确定哪些武器应受转让管制。
此外,中东和北非地区国家的“实物安全和库存管理”程序普遍存在漏洞。即使在以色列等控制框架相对完善的国家,其“实物安全和库存管理”程序也存在短板。报告声称,2021年以色列70%的枪击事件中所使用的武器,最终被判定是从军方窃取的。(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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