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强拆怎么办,以及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政府违法强拆怎么办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村干部强拆我家房子怎么办
- 2、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 3、房子被强拆后怎么办
- 4、拆迁遇到强拆应该怎么办
- 5、如果房屋被强制拆除怎么办
村干部强拆我家房子怎么办
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的违法拆迁行为应属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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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
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强拆,建议当事人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并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房子被强拆之后一般有以下三种赔偿费用: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别墅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拆迁别墅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 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别墅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的,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房子被强拆后怎么办
题主您好,如果您的房子遭遇了违法强拆,应该这样做:
1、及时收集证据。
如果拆迁人员到达现场后实施强拆,在保证自身和家人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利用手机等电子设备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对现场的情况进行记录。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保留证据,方便后期维权。录音录像要保存原始状态,不能有删减或者拼接。
2、报警。如果拆迁人员到来后强行拆房,当事人一定要马上报警,交给警察处理。
虽然警察不一定能阻止强拆,有的警方甚至可能拒绝出警,但是否报警、警方如何回复,这些行为对后期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警察是否出警,是否作为,都是后期维权很重要的证据,当事人不可忽视。
3、 及时提起法律程序,确认强拆违法。这是进行索赔的前提,在这里要注意一定要在强拆后6个月内提起诉讼,时间拖的越久,对你越不利;
一旦强拆已经发生,就不能挽回,此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才能尽可能地弥补损失,获得补偿。此时当事人最好尽早联系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通过律师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诉讼、谈判技巧,利用前期收集的证据和资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及时提起赔偿程序,就是说房子没了,要让强拆方赔你钱,弥补损失。我们可以在提起强拆违法同时一并提起赔偿要求;如果对赔偿决定不满意,还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一块提供自己的证据证明材料就是最好的;
5、 要是想增加谈判筹码,那在确认强拆后,不要忘记向纪检部门控告,来追究强拆实施主体的领导责任,在对方有压力的情况下,强拆方才会更好的考虑你的合理诉求。
总之,房子如果已经被强拆了,而且是违法强拆的,一定要保留好证据,及时走法律程序维权。必要时请律师介入,避免走弯路。同时保持沉着冷静,千万不要诉诸暴力,这是得不偿失的,非但补偿拿不到,还可能触犯法律。
希望能帮助到您~
拆迁遇到强拆应该怎么办
1、合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2、非法强制拆迁的救济方法
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房屋被强制拆除怎么办
被拆迁人在遇到行政机关强拆时既可以在针对行政机关强拆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也可以首先确认行政机关的行政强拆行为违法,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违法性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一、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1、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2、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3、城乡规划部门组织人员对违章建筑实施强制拆除措施。
二、房屋强拆程序是: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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