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从甘肃省庆阳市政府网站获悉,9月23日,该市发布《关于培育健康房地产市场扩大住房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涉及契税优惠、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措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为一年。
实行财税优惠政策:减免契税、发购房补贴
为鼓励市民购房,吸纳人口进城,扩大住房内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庆阳市提出发放购房补贴。在政策允许和财力可承受的前提下,为市区规划区以外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在西峰区购买商品住房,给予每户两万元购房补助,由市、县财政、教育、卫生健康、住建等部门制定工作流程,负责具体实施;隶属西峰区管理的,市、区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补助资金,隶属各县管理的,市、县财政按照5:5的比例承担补助资金。
同时,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在乡镇工作的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在西峰区购买商品住房,给予适当优惠。
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降低首付、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文件显示,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首付比例在国家规定最低标准25%的基础上,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要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要求开展“个人征信救助”,正常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同时,《意见》提出,要强化银企对接,各商业银行要对信用良好的受困企业,合理延后贷款偿还期限,续贷或降低融资成本,加大信贷支持,缓解资金压力。
庆阳市还将提高住房贷款额度。文件显示,公积金管理部门和各商业银行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实行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模式,提高贷款额度,支持居民购房。
单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同时,加大对购房家庭或个体利率优惠,各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优惠利率。
“不限购、不限价”
《意见》显示,为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庆阳市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全面落实“不限购、不限价”政策,取消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买套数、户籍要求等限制,商品房价格实行按需供应、市场调节,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积极举办商品房展销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团体、各类企业开展团购活动,加大住房销售,享受团购优惠。
对城市低收入或生活困难家庭,优先在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予以兜底保障和倾斜支持。
《意见》提出转变经营方式。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转变销售方式,创新经营模式,对销售慢、存量大的楼盘实行租售并举,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市场需求。积极打通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租赁住房等各类市场,鼓励引导自有住房进入租赁平台,参与市场租赁,提高利用效率。
放宽预售条件、优化资金监管
文件提出,放宽商品房预售标准。为加快商品住房市场投放,促进商品住房签约销售,市、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将商品房预售标准由现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体楼栋主体结构达到50%以上,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放宽至“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体楼栋主体结构达到25%,即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办理预售许可的项目不得进行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的项目不予办理预售许可。
同时,庆阳市还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措施。坚持保证资金安全与保证资金高效使用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监管措施。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前,依据商品房工程造价、施工合同额以及项目交付使用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额度以内的资金,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三方监管;额度以外的资金,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支配、自行使用;若项目存在烂尾风险的,增加预售资金监管额度,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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