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湖北省武汉市通过“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荣获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的最高成就。11月5日,《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在这里拉开帷幕,这是中国首次承办这一国际湿地盛会。
“金字招牌”来之不易,这背后常态化司法保护不可或缺。武汉市两级法院坚持系统谋划、整体施策、统筹要素,全局发力,不断升级保护理念,为城市之肾构筑了牢固的法治屏障。
破立之变 从重拳出击到生态补偿
武汉,一个伴水而生的城市。1个国际重要湿地、5个湿地自然保护区、10个湿地公园、166个湖泊,如明珠般璀璨。加大湿地司法保护力度,是生态大考中武汉法院面对的“必答题”。
将湿地保护融入长江大保护,全市法院正形成打击流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全链条高压态势。近年来共审判涉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近200起。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首批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实现环境资源类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归口审理。从法官员额制、审判管理扁平化、探索统一裁判规则等入手,打造专业化审判队伍,提升湿地保护整体效能。支持行政机关查处破坏湿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年来共裁定执行生态环境、水务、自然资源与规划、湖泊、林业等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申请101件。
2021年5月,在武汉中院和市法学会的推动下,全市首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在新洲区涨渡湖湿地公园落地,成为武汉市环境资源案件的集中执行场所。一年来,法院责令相关案件侵权人在基地放流成鱼约9000公斤、幼鱼500万余尾。积极运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回填修复”等方式进行判决,促进受损生态修复。
“生态修复基地成立后,对鱼种多样性恢复起到加速作用。”新洲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昂介绍,以前放流点较分散,现在集中在这个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放流,有利于对鱼类品种的统一科学规划,有了专业技术指导,修复效果更为明显。
观念之变 从撒网者到护鸟人
“差点酿成大错。”10月18日,九沟村分外热闹。村民们围坐在村委会的操场上,一场别开生面的湿地生态保护法治宣讲会正在火热进行。
来自蔡甸区人民法院刑庭的法官剖析该村发生的一起非法狩猎刑事案件,为村民解疑释惑。
“以为在自家水塘中捕鸟,最多就是罚款,没想到可能触犯刑法。”村民熊家富坦言,这种结合身边事以案说法的教育让他们触动很深。
沉湖湿地地处长江汉水交汇处,总面积达17万亩,每年数万只候鸟来此越冬,国家一级保护鸟类达10多种,被联合国纳入“国际重要湿地”。九沟村地处沉湖湿地缓冲区,有居民1000多人,纳入保护区前,捕鸟捉鱼都是村民在集市赚零花钱的日常活动。
沉湖湿地面积宽广,周边地区村庄星罗棋布。除了加大打击生态违法犯罪力度,如何教育好周边的村民,凝聚更多社会共识,成为蔡甸区法院一直坚持探索的主题。
在法院的司法保护下,而今,每到夕阳西下,摄影者们架起“长枪短炮”,撑起一叶轻舟,成为沉湖湿地上一道独特的景观。昔日的老渔民改行当上了摄影模特与导游,身份之变,反映的是生态保护观念深入人心,生产生活方式的高质量发展。
体制之变 从各自为政到攥指成拳
湿地流域治理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是一项系统工程。
“我们在开展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的时候,特别强调坚持系统思维,注重流域统筹协调。”近日,武汉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负责人,就如何扛起司法责任,与公众分享在“共”字上下功夫的经验。
梁子湖是湖北省第二座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范围达56.8平方公里,与武汉、黄石、鄂州、咸宁四市相连,梁子湖湿地是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今年6月,沿湖的武汉市江夏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鄂州市梁子湖区、黄石市大冶市、咸宁市咸安区的5家法院齐聚梁子湖风景区,在2021年签署《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协作保障机制等,跨区域协同推进梁子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与修复。
在跨域立案方面,协议构建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一站式跨域诉讼服务协同联动机制,实现梁子湖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
在审判辅助事务方面,各协作法院可互相委托办理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事项,受托法院应及时办理并反馈。
在案件执行方面,各协作法院可互相委托办理案件执行相关工作事项,受托法院应及时审核后予以办理并反馈。
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五个环梁子湖法庭,携手开展梁子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做法,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点赞,经验做法收录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编辑的《法护绿水青山――大江大河》一书中。
跨部门的湿地“保护圈”也越做越大。6月上旬,东西湖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园林局、水务和湖泊局等8家单位,在区法院联合签订《东西湖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协议》。
眼下,武汉市加快构建跨部门湿地保护与修复联动机制新格局,越来越多的政府职能部门主动融入协同共治的法治保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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