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玉卓 通讯员 邵梁)日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长春市人社局、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企联、市工商联共同会签《关于建立我市劳动争议“三方六家”多元预防调处机制的通知》,建立吉林省首家劳动争议“三方六家”调处中心。
依托“一调、一裁、两审”法定劳动争议处理模式和程序,长春法院积极推动在长春市两级仲裁委建立劳动争议“三方六家”调处中心。“三方”包括中间方(人社局、法院、司法局),资方(工商联、企联),劳动者方(总工会),既有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单位,又有维护资方权益的组织和专业处理劳动纠纷的职能部门,使劳资双方最大程度上信任调处中心,确保调解方案合理合法。
据悉,调处中心的建立将有效填补长春市缺少劳动争议仲裁前专业化调解组织的空白,降低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极大缩短劳动者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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