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国税地税怎么算,以及国税地税怎么算出来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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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是怎么算的
国税:增值税--销售额/1.03*0.03(一般纳税人时::增值税--销售额/1.17*0.17)
所得税:报表利润数*25%(有的是按定额征收,就是不管你是否盈利,规定你上交多少 所得税)
地税:城建税---增值税额*0.05(县级)
---增值税额*0.07(县级市以上)
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0.03
个人所得税---这个是针对职工的,超过2000元时缴税。
个人所得税--- 这个针对你老板的,你公司注册为“个人独资企业”时,缴纳这个税,其余的注册方式不用。一般是定额征收的,
印花税:现在一般是按销售额*3%%
关于国税地税的计算方法
1、在国税缴纳增值税=9232.30-3811.07=5421.23元
2、在地税缴纳 :5421.23*16%=867.36元 。
3、在国税缴纳增值税的附加:城建税(所在地区为城市的7%、县城的5%、其他以外的1%)、教育经费附加3%、其他地方附加(各地收取的名目不同,如防洪费、堤围费、河道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等。大多地区按1%收取,个别地区按2%收取)。
扩展资料: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管理条例
国税和地税怎么算的?地税和国税的区别?
国税地税按以下计算:国税地税现已经合并管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国税、地税纳税标准怎么算啊?
国税和地税是怎么算的?
回答:
按你所说,你应该是个体工商户,在国税和地税缴纳的是定额税款,只是不知怎么得来的数吧。
国税是根据纳税人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经营面积、从业人员多少等因素为纳税人核定每月收入数,再算出月应纳税款(个体户适用3%的增值税税率)。
地税根据增值税来征收城建税(增值税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1%),另外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地税核定)、房产税(房产原值*70%*1.2%,租赁房产由房东缴纳)土地使用税(占地面积*单位税额)。
如何计算国税和地税?
1、在国税缴纳增值税=9232.30-3811.07=5421.23元
2、在地税缴纳 :5421.23*16%=867.36元 。
3、在国税缴纳增值税的附加:城建税(所在地区为城市的7%、县城的5%、其他以外的1%)、教育经费附加3%、其他地方附加(各地收取的名目不同,如防洪费、堤围费、河道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等等。大多地区按1%收取,个别地区按2%收取)。
扩展资料: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下列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管理条例
关于国税地税怎么算和国税地税怎么算出来的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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