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11月3日表态,针对近期国内个别地区在防疫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该市政法系统将汲取教训,无论任何时刻,都坚持生命至上,救人为先。
鄂尔多斯市委政法委还提到,在鄂尔多斯,如您遭遇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特别是危及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及时紧急避险,但请谨记:在自救和避险时,不要损害他人生命。事后,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置。
这则通告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其中在11月4日,湖北日报刊发评论员文章称,生命至上,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情境之下的号令和原则。所谓“至上”,就是没有人、任何理由可以将其他任何事情置于生命的重要性之上。当生命遇到危险和突发疾病等危急情况,挽救生命永远第一,永远是应该被优先考虑的。
文章称,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不可避免会让城市管理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作出相应的调整和改变。但是,每个人都可能置身于特殊情景之下,这些情景是十分具体的、现实的。若是机械式一刀切,这就完全违背了疫情防控的初衷。这则通报写到,“事后,我们会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过程进行回溯和研判”,这样的安排,也给基层防疫工作吃下“定心丸”。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无可挽回。通告内容写到了心坎里,更要落在实处。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而是体现在防疫的每一个细节、环节之中。多考虑群众感受、多和群众站在一起,不要忘了我们共同的目标是: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通告之所以引起广泛点赞转发,彰显了人们对依法防疫的渴求。”财新网评论文章指出,如何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与疫情防控,并非所有地方都能游刃有余,一些地方选择了一刀切,防控成了压倒一切的任务。在这一思路下,不仅经济社会静默下来,甚至生命健康也被后置而受到威胁。甚至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戏谑地说,现在最有权威的是小区门口的保安和社区主任。
文章认为,护祐人民生命健康、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与防控,并非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紧急事态之下,孰轻孰重,虽说有时只需要一点人性的光辉,而明确民众的紧急避险权,则无疑是给各种突发意外、紧急情境之下的人们更多权利加持。
河南媒体《东方今报》就此点评道,防疫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在人民的生命遇到危险时,防疫应当为生命让出一条通道,就算万一造成疫情扩散,总比当下失去一条生命好。
文章指出,生命必须高于防疫政策,这与我们的防疫初衷不冲突。人民群众的生命与防疫政策是相辅相成的,而不是冲突对立的。基层防疫人员应牢记生命至上这一点。
“他们不过是重申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而已。”极目新闻评论文章表示,可见,“紧急情况下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紧急避险”,是社会共识,也是常识。虽然说,紧急情况有很多,采取自救和避险的手段也不少,场景不一而足,但我们还是希望,当群众遇到危险和紧急情况时,在防疫卡口这里,不需要群众使用到这一条。
文章作者表示,不管是卡口的防疫人员,还是接警的民警,接到求助的120,甚至是路过的城管人员等,都应该在生命面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他们一把,而不是以各种借口冰冷冷地拒绝,甚至有时候还形成对抗。防疫是一道卡口,也是一道关口,要知道事件的轻重缓急,要用实际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文章最后称,“紧急情况下您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或紧急避险”给了群众应急避险的底气,也给防疫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吃下定心丸。人们对这则通告广而告之,四处转发,也是想各地都能看到,了解这一法律规定,践行这一社会常识,希望不要出现让人痛心的事件了。
澎湃新闻评论文章指出,“生命至上”不是抽象的,而是体现在每一起具体的事件当中。尤其是针对处于危险和紧急境遇下的民众,一定要坚持救人第一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脱险。梳理很多事件中的矛盾焦点就会发现,轻重缓急并不是那么难以拿捏,只要认识到生命是无价的,处于最高的位置,一般就错不了。很多时候,那些所谓的冲突和抵牾也只是一叶障目,并非实质性的、不可调和的分歧。道理很简单:既然大家的目的都是为了民众的生命健康,怎么可能有本质上的对立呢?我们要改进的,就是努力消除这种执行过程的机械和死板,保护和鼓励人们放心大胆去自救、救人。
文章最后称,鄂尔多斯这则通告为什么能刷屏?无非是说到了大家心坎上,暖到了大家心窝里。法规十分明确,道理十分清晰:疫情之下,急诊要保持通畅、120要第一时间响应;在“救人优先”的大前提下,万不得已民众还有权采取措施自救——无论如何,不能因为防疫耽搁了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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