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0日电 (记者许维娜)治理商品过度包装事关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并对包装行业提出要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9月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为治理过度包装问题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随着消费新业态快速发展,商品过度包装现象有卷土重来之势。在此背景下,《通知》既彰显了新形势下的治理决心,也明确了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路线图、施工图。
《通知》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更加健全,标准体系更加完善,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监督机制有效运行,商品过度包装治理能力显著增强。月饼、粽子、茶叶等重点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对此,中国包装联合会副会长王利表示,包装行业在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自觉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推动上下游形成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良好氛围,主要从以下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技术创新,提升创新能力。包装企业应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快绿色技术攻关和转化,积极研发使用有利于资源节约的包装新材料,推广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产品研发设计、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物流仓储、售后服务、回收处理的全过程,增强企业内生创新动力,深化行业协同创新,形成持久创新动能,从而支撑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发展。
二是推广绿色设计,实现源头减量。包装企业应加强绿色设计,减少材料用量和设计的复杂程度,关注从设计、生产、废弃全过程的环境影响和碳足迹,优化产品结构,加大单一材料、低克重高强度材料、可分离可复用材料的采用比重,有效提升包装制品回收性能,从源头上实现包装减量,从而影响和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实现绿色低碳发展。
三是履行社会责任,抵制过度包装。包装企业应当充分认识到商品过度包装的危害,主动作为、履行责任,主动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自查。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优化产品包装设计,向市场供给更高质量、更加绿色环保低碳的包装,共同营造简约适度、低碳环保、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做抵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实践者和倡导者。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环分院院长林翎表示,强制性标准是执法监督中判定过度包装违法行为的重要依据,有关绿色包装、简约包装的推荐性标准对推动生产经营者包装减量化具有重要引导作用。
林翎同时表示,《通知》部署了下一阶段标准制修订工作,对完善标准体系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完善强制性标准。制定食用农产品限制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明确水果等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行为判断依据。适时修订食品和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进一步细化有关要求。制定限制快递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
二是完善推荐性国家标准。修订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推荐性国家标准,提出更适用的限制过度包装要求。针对玩具及婴童用品、电子产品等领域,制定简约包装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推荐性国家标准。制定电子商务物流绿色包装技术和管理规范行业标准;
三是建立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面向产业集聚区开展包装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试点,动态反馈和评估实施效果,不断强化标准实施。
他认为,随着《通知》的贯彻落实,关键标准将及时得到制修订,标准化重点工作将得到有效开展,商品过度包装执法监督的标准基础将得到进一步夯实。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会长张崇和则表示,针对生产端,《通知》提出要防范商品生产环节过度包装,为轻工行业企业落实过度包装治理要求指明了方向:《通知》明确要求强化监管执法,部署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月饼、粽子、茶叶、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链条性、隐蔽性案件;对酒店、饭店等提供高端化定制化礼品中的过度包装行为,以及假借文创名义的商品过度包装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轻工企业要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孟玮还表示,《通知》明确了各项政策举措的责任单位,要求加强部门协同、落实地方责任。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通知》部署,建立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加大对地方的指导、支持和督促力度,推动有关部门加快完善配套政策标准,强化全链条治理,严格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打好关键环节、重点商品过度包装问题“歼灭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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