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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鹏科技”)递交了招股材料,拟进行科创板上市。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康鹏科技第二次闯关科创板。此前,康鹏科技因子公司衢州康鹏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康鹏”)精馏辅助五车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名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以及1500吨LiFSI生产线后端的一台处理釜在中和处置精馏后高沸物时发生事故,导致停产,进而对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
而上述事件也是康鹏科技此前IPO遭否的直接原因。近日,康鹏科技回复了上交所的问询,针对上述事故,目前康鹏科技方面已经整改完成,并已经取得主管部门的认可。
此外,康鹏科技也进一步披露了备受市场关注的“踩雷”五矿信托的细节,该部分损失已经集中在2021年度释放,并不会在接下来产生影响。
二闯科创板IPO
针对此前康鹏科技的生产事故,交易所在第一轮问询中也对康鹏科技进行了详细的问询。交易所对康鹏科技的相关整改措施、是否存在停工停产情形、是否能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再次发生等问题进行了问询。
2020年2月24日,衢州康鹏精馏辅助五车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名操作工人在操作过程中发生中毒窒息,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康鹏科技招股书,上述事故当中收集物料的一名操作工在将精馏回收后溶剂导出至铁桶中时,未按照公司内部操作流程要求佩戴防毒面具、降低装置中的气压、将软管通过卡扣与铁棒连接插入桶内,而是直接将软管插入桶口。在溶剂导出完毕时,未接插铁棒的软管在装置中气压的作用下从桶口甩出,浮于溶剂上方的氢氟酸从软管喷出导致当事操作工灼伤、吸入氢氟酸中毒死亡。
2020年4月22日,处于试生产运行中的衢州康鹏1500吨LiFSI生产线后端的一台处理釜在中和处置精馏后高沸物时发生冲料事故。
据调查,该事故的原因为衢州康鹏第七车间操作人员向碱性水溶液中,滴加酸性精馏后高沸物时数量过多而发生。当时工人在打开滴加阀门后未及时关闭阀门,精馏后高沸物短时间内大量滴加至处理釜,导致用于中和的碱性水溶液量不足,形成精馏后高沸物水溶液。在中和反应的放热作用下,该溶液达到分解温度发生分解并形成釜内压力,进而导致该处理釜发生爆炸冲料事故。
上述事故发生后,衢州康鹏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整改,包括组织员工进行了工艺、劳动纪律、安全知识、上下班安全、应急预案等方面的培训,强化员工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生产纪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事故涉及的生产工艺控制流程,购买自动化设备并拟对事故车间进行相应的自动化改造;聘请第三方机构及专家对全厂生产步骤的风险进行评估、对设备工艺进行全面排查。
康鹏科技的相关整改均经过外部第三方机构和监管部门的认可。上海天谱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康鹏科技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上海天谱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先后与多家企业建立业务关系,如中石油、上海通用汽车、上海电力等。据其2022年4月出具的报告,上海天谱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认为衢州康鹏的整改措施均予以落实,所有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得当,能够有效避免同类事故发生。
2020年8月,衢州康鹏取得衢州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整改复查意见书》,同意衢州康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恢复相关作业活动,衢州康鹏已经于2020年8月恢复生产活动。
受衢州康鹏停工停产影响,2020年康鹏科技的LiFSI产品销售收入有所下滑。伴随着衢州康鹏完成自查和整改,2021年康鹏科技的LiFSI产品销售实现了强劲复苏,该产品在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约2.3亿元,较2020年增长91.76%。
康鹏科技表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第(四)项的规定及主管政府部门的确认,上述事故均属于一般事故,不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上述事故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此外,报告期内,康鹏科技共接受了7次欧美等境外客户GMP现场审计,受到了客户的广泛认可。
踩雷五矿信托风险已经释放
针对市场质疑康鹏科技2021年7月购买了5000万元“五矿信托—璟川汇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后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约4849万元,康鹏科技也在其问询回复中进一步披露了相关细节。
2021年6月,康鹏科技流动资金充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开户银行购买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及信托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当时,康鹏科技的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外滩支行员工前往康鹏科技推荐理财产品,并重点介绍了上述信托产品,并表示信托底层资产是“购房者尾款”,提出与其他理财产品相比,收益更高,本金是安全的。
随后,购买该信托的计划经康鹏科技的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2021年7月,康鹏科技在招商银行网上银行完成了签约,合约对手方为五矿信托。
然而,至2021年12月,康鹏科技从招商银行理财销售客服人员处了解到上述信托计划可能无法到期兑付。
该信托计划的资金用于受让福建科欣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现福建博泰欣融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债权,该应收账款的初始债务人为阳光城集团下属的项目公司。
而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上述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849万元”的确已经影响到了康鹏科技2021年的净利润,这意味着这件事已经成为历史,在今后并不会继续影响康鹏科技的利润,同时这并不意味着康鹏科技丧失了对上述资产的追索权。
今年3月,康鹏科技与律师方面已经开展前期项目分析、证据搜集工作,并签署了法律服务合同,计划对五矿信托等相关机构提起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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