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后10天内(银行保险渠道为15天),如有异议,可将合同退还保险人并申请撤消。在此期间,撤消合同并退还己收全部保费。在这期间内即通常所说的“犹豫期”。
10天是自然日还是工作日?
犹豫期又称冷静期,是对投保人利益的一种保护,需要合理利用。
从收到保单合同签收保单回执之日起开始计算,因此,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单后一定要亲自填写保单回执。目前对10天的犹豫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10天为自然日不是工作日,部分保险公司到第10日后,如果遇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
保单回执一定要亲自填写
多数保险公司要求回执必须由投保人本人填写,但执行过程并不严格,部分保险代理人会假借各种理由在投保人不可知情的情况下代为填写。
这种现象的发生会导致犹豫期缩短或浪费。
由于对于犹豫期的约定中存在一定的概念偏差,因此保险岛提醒投保人,在投保时一定要特别注意,问清楚起止时间,以便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超过犹豫期退保
保户只能拿到扣除保险营销员佣金和管理费后的现金价值。
犹豫期过后,保险公司就开始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进行风险管理,产生管理费用,包括已支付代理人的佣金。因此,退保时,保险公司需将这部分管理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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