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分析可知,如果管理层没有将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的明确意图或财务能力,则在到期日之前,并不能保证其最终可以获得按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因为在通常情况下,定期存款一旦提前支取,则只能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尚不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项确认标准。
因此,对于管理层没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会计核算时在其到期日之前不能按照定期存款利率计提确认利息收入,存储时也不能计入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如果定期存款的持有意图不明确,随时可能在现金不足时提前支取用于支付用途的,则应继续保留在“银行存款”科目中,报表上列报为货币资金,相应地,现金流量表上仍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报。
即:
向银行储存支付定期存款和收回定期存款本金时,属于银行各账户内部的变化,不计入现金流量表项目;
当定期存款到期收到利息收入时,计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希望这样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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