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抖音月付每一笔上征信吗,市场有一种新兴的购车消费模式——“以租代购”。就是用非常低的首付款,就能够开走车子,然后每个月月供还款,它比传统的车贷来说,购车者的首付负担更轻些。可最近有不少市民给我们帮帮团的维权时间0591-38280880打来电话表示,抖音月付每一笔上征信吗他们参加了这个”以租代购”项目后,出现了违约情况,最后是钱没了,车子也被租赁公司开走了。
“以租代购”首付低 但总还款是车价两倍
购车者任先生等人向帮帮团维权时间表示,他们都参加了一种名为“以租代购”的购车项目。他们看中这个项目的原因,是首付款比较低,月供2年到3年。
以很低的首付圆了自己的汽车梦,任先生等人比较高兴,可在月供数月后,他们发现,这种“以租代购”的方式,最终付出的车款,要远远高于市场价。
购车者表示,一部车如果10万,首付只需一万多,但用这种“以租代购”的方式最终需要还20万左右,相当于两部车的价格。
合同严苛 超三天未还款视为违约
首付低,合同严格,超过三天未还款就算违约,车子就会被收走,之前所付的款项也不会退还,这就是以租代购合同的情况。需要强调的是,就合同来说,由于双方已经自愿签订,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即使购车者事后以没看清,一时糊涂,头脑一热这些词汇来说明,合同还是必须履行。但为什么有这么多人都出现了“头脑一热”的情况呢?许多人无一例外都提到了一个字,方便,正是这种方便,让本应该严格审查的还款能力,在“以租代购”的时候,变得可有可无。
“以租代购”签了合同但车子不属于你
低首付的确很能吸引一部分市场,但合同中除了对还款的日期十分严格,还有一项规定:“在合同期限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无权对车子进行买卖、转让、抵押、出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也就是说,付了首付,签了合同,但车子并不属于你。等于是花钱买车,却还要付租车的押金,公司还有权利后期回收车辆,容易落个车财两空。
不仅合同严格,而且签了合同,车子的所有权还不在你。除了低首付这个吸引力外,任先生等人购车,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种“以租代购”的方式呢?在采访中,他们无一例外都提到,以他们的个人征信,很难从银行方面获得贷款。
“以租代购”不需要看征信 还款能力不足者易违约
任先生等人告诉记者,“以租代购”并不需要看征信及收入证明,而且手续比较便捷,当天就能够提车。
为了证实任先生等人的说法,记者以要“以租代购”为由,先后前往几家公司咨询。一辆10万元的车,做以租代购,两年期的月供在4000元左右。
当记者提出,自己的个人征信不是特别好,还款能力有点不足后。营销人员是这么表示的。征信即使有不良记录,但没被法院起诉的话,只能在他们公司办理,如果去银行是办理不了的。
随后,记者去了几家租赁公司都得到了相同的答复。
租赁公司这种做法是否合法呢?帮帮团记者拿到了几份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中都是承租人没有按时交纳月供,租赁公司收回车辆,起诉他们的情况。对于这份合同,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
法院:公司回收违约车辆合法
在几份租赁公司起诉购车者的案件中,福州晋安区人民法院均作出判决,支持租赁公司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收回车辆,并且购车者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以租代购合同》属融资租赁合同,一经签名确认,系承租人对“以租代购”合同内容的认可,以及对其接收了讼争车辆这一事实的确认,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的义务。
律师:“以租代购”合法 签合同要谨慎
“以租代购”项目是合法的,由于它的首付低,放款快的特点,吸引了一部分市场人气,也正因为如此,部分还款能力不强的承租人,很容易头脑发热,不看后果而签订合同。而合同中“逾期三天未还款,有权将车收回”的条款,也造成了许多人最后车财两空的局面。对此,记者提醒,签订合同前,务必看好条款,切莫图一时甜头,最后得不偿失。帮帮团记者报道。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