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楼市
本月关于房子又有一大波好事情哦~小伙伴们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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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本月起可以网上提取微信分付怎么开结清证明了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微信分付怎么开结清证明的通知》。通知中称,为进一步方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中心于2017年9月1日起开展离退休和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此次推出的网上提取业务,全市缴存职工可以通过支付宝中的人脸识别操作进行登录和身份认证,无需到银行窗口进行身份认证,在保障业务安全的基础上,真正实现了“不见面办理业务”。
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操作指南
一、网上登录
职工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办理网上提取业务,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密码两种。
(一)人脸识别登录
职工点击“人脸识别用户”,输入姓名和证件号码,点击“立即登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即登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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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密码登录
职工点击“个人密码用户”,输入证件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后四位数字加两个“0”(建议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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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身份认证
为保证网上提取业务安全,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需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方式有柜面和网络两种。
(一)柜面身份认证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职工需签订《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协议书》,签订后缴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中心业务系统(提取子系统-提取登记-网上提取身份认证)中输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
(二)网上身份认证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身份认证-网厅业务个人身份认证”菜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后录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如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请到柜面进行身份认证。
三、网上申请
职工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一)离退休提取申请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单位已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退休销户提取登记”,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无产权住房的可以在网上申请。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网上租房提取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提取金额、手机验证码提交后即申请成功。
四、资金支付
职工申请成功后,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同时给职工发送资金到账提示短信。
常见问题问答
网上提取业务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
目前网上提取业务只能通过登陆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办理,后期将拓展手机APP、“我的南京”等渠道。
网上能办理哪些提取业务?
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两类业务。下一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信息共享程度和水平,适时增加网上提取业务类型。
人脸识别用户和个人密码用户是否都能办理网上提取业务?
两类用户通过身份认证后均可办理网上提取业务。
身份认证只能在网上进行吗?
网上身份认证采用人脸识别认证,职工需是支付宝用户。如职工无法进行网上身份认证,可以携带身份证、联名(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
身份认证提供的银行卡有什么要求?
需是职工本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系统暂不支持跨行转账。
已通过身份认证的职工如银行卡或手机号变更需如何处理?
需重新进行身份认证,录入新的银行卡卡号或手机号。
网上提取业务是否还需要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网上提取业务无需职工提供任何纸质证明材料。
哪些情形会导致职工无法办理网上提取业务?
未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单位未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无法办理离退休网上提取业务。职工及其配偶本市有产权住房、婚姻信息通过民政系统比对无法核实等情形,无法办理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业务。
网上提取业务申请成功后提取资金何时到账?
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正常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未到账,系统将自动撤销提取申请,请职工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原因。
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款?
(1)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未查询到房产信息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2)在中心信息系统中查询到有房产信息,且职工购房所在地为职工户籍地或工作地的,以下两种情形均可提取:若房屋套数小于2套(含),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微信分付怎么开结清证明;若房屋套数大于2套,但职工因购房原因提取次数小于2次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名下已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已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再次购房时能否提取?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职工夫妻双方购房提取均未满两次的,其夫妻双方都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职工夫妻一方未满两次的,仍可申请提取未满两次一方的住房公积金。
配偶在非南京中心本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配偶在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管理局管理部缴存公积金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分中心(管理部)盖章确认的公积金缴存证明(注明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连续缴存时间)及贷款情况证明,在申请贷款时可按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可贷额度。
在异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在本市无房的微信分付怎么开结清证明;(2)购房所在地是其户籍地或工作地的。
征信报告以前有过逾期记录,几毛钱,会影响公积金提取还款吗?
需要将个人征信报告带到银行,由银行来视情况而定。存量房业务中心金融部总监童身贵提醒,如果想要办理逐月还款的话,逾期情况一般2年内不能超过3次。
在本市更换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本市新单位工作的,单位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转移电子表格(一次办理多人转移时提供)及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出手续:(一)新单位的接收证明;(二)《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不需提供);(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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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村镇有望自行开发运营租赁住房了
今年7月,南京等12个城市刚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发展租赁市场的试点城市。8月15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京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中也提出,优化供应,多渠道筹集房源,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但对于具体如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方案中并未明确。
上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的通知,确定南京等13个城市首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将加紧研究,根据该方案编制更具体的南京的实施细则,待上报获批后公布实施。这也意味着南京村镇或可自行开发运营租赁住房。文件明确,试点城市根据本方案编制实施方案,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2017年11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业内分析,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更有效地盘活集体土地资源、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城市的住房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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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中心增多南京人看病不用再"挤进城"了
目前,市中医院南部新城院区施工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市中医院将在今年9月开始搬迁,12月完成全部搬迁,目前中心正在进行内外部装修施工,启用后南部新城区域的东部银龙地区、南部夹岗地区居民就医难问题将大大缓解。
事实上不光是南部新城,南京积极引导优质基本医疗资源向城市新区和资源薄弱区集聚,目前已投资百亿元在城市东、南、西、北等多个区域建成新的医疗中心。除了即将投入使用的市中医院南部新城院区,省人民医院(河西分院)、南京儿童医院(河西分院)、南京总医院(汤山分院)、南京公卫中心(市第二医院汤山分院)已投入使用,省中医院(仙林分院以及牛首山分院)已举行了项目签约仪式,江北国际医疗中心(鼓楼医院江北分院)最快将在明年10月具备投用条件。
此外在医疗服务方面,今年有个关键词很抢眼——“医联体”。南京市加快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截至目前,150余家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48个不同形式的区域医疗联合体,基本实现医联体全覆盖。不仅如此,我市还深入推进医养融合,组建全科医生团队851个,分别与298家养老机构、1217家居家养老中心签订了协议,为89.47万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看到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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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万平方米的人才安居房已筹建了
截至8月底,南京已累计新开工保障房约363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90.78%,新开工套数为30166套;竣工221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73.72%,竣工套数为18484套,为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夯实了基础。
“十三五”期间南京计划筹建人才安居住房350万平方米,其中2017年计划筹建80万平方米的人才安居房,目前经逐区项目梳理,80万平方米的人才安居住房筹建任务中,已有26个项目约81.5万平方米分解落实到位。其中,出让地块配建项目计划约20万平方米,各区筹建约61.5万平方米。
各区筹建项目中,南京紫金(秦淮)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宜家南侧地块、南京紫金(秦淮)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普天地块、7316地块、南京紫东国际创意园人才安居住房等共10个新建项目,约19.7万平方米;建邺科技创新产业园人才公寓、研创园人才公寓、扬子菁英专家公寓等共6个续建项目,约33.3万平方米;徐庄软件园单身公寓一期、中和村三期、诚品诚人才安居住房、东诚汇人才安居住房、高新花苑等10个存量房项目共约8.4万平方米。其中江北新区研创园人才安居住房是目前南京最大的一处人才安居房,一共有1045套。该项目已交付使用,台积电集团已确定租赁研创园人才安居房700套房子作为员工宿舍,于6月份正式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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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个小区整治已经开工了
2017年,南京市计划整治老旧小区240个,总建筑面积约500万平方米,房屋1900幢,受益居民7.2万户,大半年过去了,进展如何?截至目前,已经有211个小区开工,综合进度达到66%。
据介绍,在老旧小区整治中,共拆除违建11.72万平方米,新建维修车棚0.94万平方米,翻修道路2.65万平方米,整修路牙3.89万米,新增窨井2075座,新增绿化面积0.83万平方米,补种树木735棵,新增休闲场地0.40万平方米,新增维修路灯422盏,翻建围墙1.94万米,整修和新做小区大门69个,安装单元防盗门380樘,新设小区监控146套,新增更换邮政信报箱22个,涉及天然气改造小区8个,直供水改造小区16个。目前进展非常顺利,预计到今年10月底,有一部分小区完工,一部分进入扫尾阶段。今年年底完成240个老旧小区改造不成问题,有的区可能还会超额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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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部老小区加装电梯正加紧施工
今年南京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列入35项民生实事之一,计划增设电梯1000部,其中,玄武区700部,秦淮、建邺、鼓楼、栖霞等区各70部,雨花台区20部。截至8月25日,已有1224部签订书面协议,838部完成初步设计,731部通过规划部门初审,360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其中8部通过规划备案手续),161部正在施工,13部已经完工。
热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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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房屋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第2条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住宅,可按相关规定增设电梯。
?1.已建成投入使用;
?2.具有合法权属证明;
?3.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
?4.未设电梯的四层或以上(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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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迈出增设电梯第一步?
对于有意向增设电梯的业主,第一步应向所在街道、社区了解增设电梯相关政策,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本幢或本单元是否满足增设电梯的条件,并在本幢或本单元内选出增设电梯的牵头人,按照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事流程做好规划、建设、质监等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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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好首次增设电梯业主协调会应注意哪些事项?
首次增设电梯业主协调会由有增设电梯意愿的业主选出的牵头人组织召开,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全面理解消化政策出台背景、核心条款及方法路径,做到有问会答;
?2.做到楼上楼下业主充分交流、深入沟通、减少矛盾;
?3.对增设电梯规划要有个初步方案,明确增设电梯对楼下业主有无影响,有多大影响,便于业主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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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处理好楼上、楼下业主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楼上、楼下业主之间的关系,对促成增设电梯安装十分重要。在增设电梯中,楼上业主要积极主动与楼下业主沟通协调,取得楼下业主谅解,对底层业主有影响的,尽力与底层业主达成补偿协议,形成邻里和谐互助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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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增设电梯过程中遇到困难怎么办?
增设电梯业主遇到困难可以向所在街道、社区寻求帮助。《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等工作;第4条规定,原房改售房单位、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予以协助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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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电梯主要有哪些环节?
本幢或本单元出资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以下简称建设者),承担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根据《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规定,在办理增设电梯相关手续中,既可以由建设者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本幢或本单元推选的业主代表、原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服务机构办理,主要有四个环节:
?1.征求意见。由业主牵头人征求本幢本单元及相关业主意见,有困难可以向街道、社区寻求帮助;
?2.办理规划许可。由各区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业主做好规划初审、公示,由市规划局核发规划许可证;
?3.办理施工许可。按照市建委相关意见,由各区住建部门核发施工许可证;
?4.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按照市质监局有关规定,由施工企业办理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手续,检验合格后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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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实施增设电梯吗?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经本幢或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启动增设电梯程序。
在手续办理过程中,建设者与底层及相邻业主要充分沟通、协调,同时,对权益受损业主给与补偿,取得底层及相邻业主的谅解和支持,不能因为增设电梯割裂和损害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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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政府可以为增设电梯提供哪些服务?
为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为业主增设电梯提供支持和保障,南京市政府不断延伸服务,要求辖区政府分别提供政策咨询、现场勘查、初步设计、规划初审、专家审图论证等第三方服务,协助业主办理增设电梯相关手续,协调好涉及的管线迁移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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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如何正确表达异议诉求?
有异议的业主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因增设电梯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请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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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对权益受损业主给予补偿?
对权益受损业主的补偿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
?楼上业主可以通过座谈、拜访等形式,积极与楼下业主交流,说明自己的困难,取得楼下业主的谅解与支持;
?也可以针对楼下业主,特别是底层业主的具体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与照顾;
?在征得底层业主同意后,还可以为其提供实物补偿;
楼上业主也可以根据底层业主受损或影响程度,提供双方都接受的货币补偿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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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微信就能申请人才安居房了
日前房管部门微信端办事大厅中“人才安居”版块正式上线。人才安居相关问题——办事指南、人员公示、企业名录等轻松获取,而且服务再升级,微信端就能申请人才安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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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季度申请住房保障家庭名单出炉了
日前2017年三季度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名单已出炉,总计有1397户居民及家庭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具体包括:
804户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户申请南京市中低价商品房申购资格;
5户南京市首次置业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
369户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
75户南京市被拆迁住房困难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8户南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101户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29户南京市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4户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各类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一览
1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074元;低收入低于1921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南京市中低价商品房申购条件
3南京市首次置业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条件
4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共有产权住房保障:
1、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074元;低收入低于1921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家庭车辆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5南京市被拆迁住房困难户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6南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住房保障: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5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2013年7月31日至2016年1月31日期间为1513元以下,2016年2月1日之后为1921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
4、家庭人均财产: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5、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7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租赁补贴:
1、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低于3074元;低收入低于1921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15平方米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3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8南京市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9南京市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以上内容综合交汇点、南京发布、宜居南京、南京房产微政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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