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技术是治疗不孕症的首选方法。8月4日,记者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正在就全省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涉及规范整合四川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具体来说,四川将新增17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时停用原有24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未来,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可根据当地医疗水平、医疗机构等级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医疗机构具备开展相应诊疗项目资质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规范整合后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项目编码、名称、内涵、除外内容及说明等,拟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价格,且不得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在医保支付政策方面,此次公布的《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确定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的技术标准和医疗机构范围、基金支付范围及相关政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四川拟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使用符合条件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计入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挤占门诊统筹限额,不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支付范围。
据了解,辅助生殖技术是指采用医疗辅助手段帮助不孕不育夫妇妊娠的技术,包括人工授精、配子移植、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和试管婴儿技术等,但其治疗较为复杂,需要一定的治疗时间及较高治疗费用。患者个体差异及生殖中心技术成熟度会影响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成功率,成功率的不确定性导致患者可能面临多次治疗,增加经济和身体负担。此前,北京、广西等地已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此次四川计划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给省内不孕不育夫妇带去希望,这也是四川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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