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中秋加班费怎么算的知识,其中也会对2021年中秋加班费怎么算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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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加班费怎么算
中秋小长假分为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两部分。其中,法定节假日只有中秋节当天一天,加班费按照三倍工资计算加班费;其余的公休日加班费按照二倍工资计算。
以2021年中秋节放假安排来说,从9月19日到9月21日总共三天假期,9月19日、20日这两天为公休假日,只有21日这一天为法定节假日。如果中秋节放假期间,公司安排员工加班的话,应该给予加班费。其中,9月21日这一天按照不低于工资报酬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9月19日、20日这两天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工资报酬的200%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
一般来说,法定节假日分为以下三种:
1、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中秋节,放假1天;国庆节,放假3天。
2、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建军节(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3、少数民族的节日:由当地政府根据少数民族习惯规定放假的日子。例如,古尔邦节等。
法定节假日为带薪假日,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员工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若安排劳动者在全体公民放假的的节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300%的标准另行支付加班费。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
要核算加班费用,首先要弄清楚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计算方法。《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方法: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8小时。
假设在标准工时制度下,A公司员工王某的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公司安排他在中秋节期间加班,加班费用应该这样计算:
第一部分:法定节假日加班费=5000元÷21.75×300%=689.65元;
第二部分:公休日加班费=5000元÷21.75×200%×2=689.65元;
共计=689.65元+689.65元=1609.19元。
关于中秋节等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问题,还涉及到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不定时工作制以及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几个方面的细节,大致解释一下: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和岗位也存在加班,只是加班的规定相对特殊一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若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视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上述的标准支付加班费。
2、不定时工作制度下的员工工作时间具有高度灵活性,员工可以根据工作任务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因此不存在公休日加班的情形,至于法定节假日工作是否构成加班,各地的规定也不一致。例如,北京市和江苏省规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不视为加班,不享受加班待遇;上海市则规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员工在法定假节日工作的视为加班,应当按照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标准支付加班费用。
3、计算加班费时有一个概念值得注意:加班费计算基数。根据相关规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认,此处的工资标准应该视为全额工资。但是,由于现在很多的公司的工资结构复杂,类目繁琐,以全额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也不现实,实际操作执行时有一定的分歧,各地的规定也不大相同。如果关于加班费计算基数有事先约定的,从其约定,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既无约定,当地也无具体规定的,默认为全额工资。
4、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费用,不能用补休代替、逃避支付加班费用。
国庆中秋同一天加班费怎么算 国庆中秋放假安排2020翻三倍几天
国庆中秋同一天加班费怎么算 国庆中秋放假安排2020翻三倍几天
根据计算基数、计算系数、加班天数,这加班费的“三要素”来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国庆同日加班,并没有叠加到6倍工资。
国庆节10月1日-3日为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得以调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国庆中秋放假不能翻6倍的原因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全部公民放假的节日规定,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2020年中秋节为10月1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因此,当中秋遇到国庆(无论重合与否),总数不变,应当是4天法定节假日。
同时,根据《工资支付条例》第13条的规定以及以往放假安排的惯例,较为合理的理解应是中秋、国庆的法定节假日应顺延一天,即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10月4日;
而重合的“休息日”(即10月3日和4日)则应在相邻的工作日“调休”处理,再加上9月27日和10月10日(周末)的调休,即10月5日、10月6日、10月7日、10月8日四天按照周末处理。
10月4日会增加为法定假日吗
会不会补一天为法定假日,多一天3倍工资?有人认为10月4日或增加为法定假日,但实际情况,还要以国家有关部门通知为准:
在没有补一天为法定假日的前提下,10月4日、5日、6日、7日、8日作为公休日或公休日的调休时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
(1)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2)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020年十一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
公休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假期上班拿不到加班费,怎么办?
如果没拿到加班费,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解决:
(1)讨要加班费,要注意保留加班证据;
(2)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热线12333、司法部门热线12348、工会的职工服务热线12351,进行维权;
(3)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
(4)可以向工会求助;
(5)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补休”了还有加班工资吗?
劳动部门在国家法定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不可以以分配补休替代加班费。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是员工具有的支配权,员工在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加点,劳动部门理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付款高于薪水的300%的薪水酬劳。法定节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分配了补休能够已不付款加班费。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如果安排工人在休息日加班,应首先安排补休。如果他们不能这样做,他们应得到不少于其工资200%的报酬。补休时间应相当于加班加点时间。因此,10月1日、2日、3日和6日加班的企业必须“补钱”。10月4日、5日、7日和8日的四天加班可以是“补假”。
中秋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中秋节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节假日的规定,中秋节放假时间为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当天,允许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因此如果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中秋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话,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工资300%的加班报酬。进行调休的时间加班的,应该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日工资200%的加班报酬。
二、补休可以代替加班工资吗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除在休息日安排加班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工资报酬外,在平时的延时加班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是不能以补休来代替加班报酬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在今年中秋节被单位安排加班的话,那么在中秋节当天,劳动者可以获得本人工资的300%的加班费,而要是在调休时间被安排加班的话,那么可以获得本人工资200%的加班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具体咨询律图网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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