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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都杀了哪些功臣
胡蓝案
空印案
郭桓案
清代史学家赵翼说过这样的话:“独至明祖,藉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尽取天下 之人而杀之,其残忍实千古所未有。盖雄猜好杀,本其天性。”赵翼的这种评价虽有过激之 处,却指出了朱元璋滥杀的事实。朱元璋做了皇帝后,兴起了几个大案,杀了许多人。
胡蓝案。洪武十三年(1380)正月,御史中丞涂节、商嵩告发胡惟庸南通倭寇北接旧元,意 欲谋反。朱元璋命羽林军将胡抓捕,审问得实,磔于市,牵连被杀达3万人。洪武二十三年 (1390),有人告发李善长交通胡惟庸情状,朱元璋又将当时已经77岁的李善长赐死,并诛 杀其家。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靖宁侯叶升因牵连于此案亦被杀。
洪武二十六年(1393)正月,又兴蓝玉案。蓝玉以谋逆罪被杀,连坐被诛杀者达1?5万人。 有人认为蓝玉案与燕王朱棣有着关联。蓝玉是太子妃舅父,因极力维护太子朱标的储君地位 ,与早已觊觎皇位的燕王交恶。燕王为窃取储君之位,伺机在太祖面前挑唆,致使朱元璋在 猜疑的心态下制造了蓝玉党案。
胡蓝案使得大明的开国功臣被屠戮殆尽。
朱元璋和功臣的关系有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洪武三年(1370),朱元璋封李善长、徐达、 常茂、李文忠、冯胜、邓愈等6人为公爵,另外28人为侯爵,并赐给大量土地,同时颁有铁 券,如果本人或子孙犯罪,可以免死数次。朱元璋还使皇室与功臣联姻,如郭英之妹为朱元 璋宁妃,冯胜、蓝玉、徐达之女皆为王妃。李善长、傅友德、胡海、张龙等勋贵之子皆尚公 主,与他结成了儿女亲家。朱元璋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确保功臣忠心,巩固自己的皇位,使 大明江山传祚无穷。
然而没过几年,这段短暂而甜美的政治婚姻就宣告结束。洪武五年(1372),朱元璋颁布《 洪武青花执壶铁榜文》,对文武功臣严加戒饬,严厉指责他们违法乱纪的行径。这可以看作 是朱元璋对骄傲放纵的功臣的一种警告,也是他们关系紧张的一个信号。洪武八年(1375) ,朱元璋制作《资世通训》,洪武十三年(1380)制作《臣戒录》,警告大臣们如果对天子 不忠、逾越礼制,将受到严惩。这些功臣们也许没有意识到,朱元璋已经将屠刀举起。
廖永忠是最早被杀的功臣。廖永忠在很多战斗中立有功勋,特别是在鄱阳湖之战中殊死战斗 ,建国后被封为德庆侯。洪武八年(1375),朱元璋以其私自穿着绣有龙凤图案的衣服逾制 为由将其杀死。其实这只是借口,真正导致廖永忠丢失性命的原因在于一个政治隐秘,当年 正是他执行了朱元璋谋杀小明王韩林儿的任务。在他之后,朱亮祖、李文忠、徐达先后死于 非命。
通常而言,开国皇帝与功臣之间产生矛盾不乏先例,关键是皇帝如何化解这种矛盾。汉代的 刘邦心存猜忌,大杀功臣;唐太宗李世民气量宏大,处理较为妥当;宋太祖赵匡胤则采取了 另外一种模式,即“杯酒释兵权”,和平解除功臣的兵权。朱元璋的情况与刘邦有些相似, 却又不同。帮助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多是他的同乡,甚至汤和与周德兴还是他的同村,是 幼时游戏的玩伴。正是这些人在战斗中出生入死,东征西讨,为朱元璋夺得天下。待到朱元 璋登基成为皇帝后,他们之间却有了君臣的名分,凡事不可逾制。这些功臣心里也许难以及 时适应这种改变,而朱元璋却是一个多有顾忌的君主,矛盾于是不可化解。朱元璋之所以大 开杀戒,史家通常认为是他为继位者扫清障碍,永保大明江山。据史书记载,太子朱标对他 大开杀戒不以为然,曾数次劝谏。一次,朱元璋命人找来一根长满尖刺的荆棘放到朱标面前 ,让太子朱标去拿,朱标畏惧不敢伸手。于是朱元璋就对自己大杀文武功臣进行解释:“汝 弗能执与,使我润琢以遗汝,岂不美哉?今所诛者皆天下之险人也,除以燕汝,福莫大焉! ”意孝陵神功圣德碑思就是说,我杀人就是像去掉荆棘上的尖刺一样,这样你将来才可以安坐天下。可是,他在为子孙扫除障碍的同时,也埋下了祸根。后来,他的孙子建文帝锐意削藩,燕王朱棣立即起兵“靖难”,夺取天下。假使当时蓝玉等能征惯战的开国功臣还在,朱棣未必敢兴兵,建文帝也不用“逊国”了。
朱元璋不仅屠戮功臣,也注意严肃整顿吏治。这与他来自底层,看到元朝因吏治腐败导致灭 亡的教训有关。他在明初实行以猛治国的政策,认为乱世须用重典,法外用刑的情况很严重 ,遭到惩处的官吏很多。
空印案。按照规定,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各府、州、县都要派遣官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务情况 ,户部审核清楚才算了结。户部的审核很严格,钱谷数字如稍有不合就得重新造册填报。重 新造册不算困难,主要是账册上要有地方衙门的印信才行,而从中央到地方重新盖印往返要 很长时间,因此地方官员习惯带些备用的空白文册,一旦遇到驳回的情况,只须重新填写而 不必往返了。这种做法已经成为一种惯例,户部也很清楚,照例默认,没有人去追究。再说 ,这种文册盖的是骑缝印,也不能用作他图,没有什么危害。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 发现这种情况,非常震怒,认为是故意欺骗他,下令将各地衙门长官主印的一律处死,佐贰 官杖一百充军边地。很多人蒙冤受死,其中就包括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他是当时人公认的 好官。
郭桓案。洪武十八年(1385),御史余敏等人告发户部侍郎郭桓等人串通舞弊,吞盗官粮。 朱元璋十分重视,将他们全部逮捕。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等人亦 牵连在内。最后追赃粮700万石,郭桓等数百人被处死,各地布政使官员入狱被杀者又有数 洪武刻本《御制大诰》万人。追赃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因此破产者不计其数。
明朝皇帝朱元璋在洪武四大案中杀了多少官员?
空印案:被杀约一万人 郭桓案:三万余人 胡惟庸案:三万余人 蓝玉案:约两万人\x0d\x0a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即经济 领域的“空印案”和“郭桓案”,政治领域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x0d\x0a\x0d\x0a郭桓案是明太祖朱元璋严惩户部侍郎郭桓等吞盗官粮的重大案件。 \x0d\x0a\x0d\x0a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或、赵全德等与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通同舞弊,吞盗官粮。明太祖令审刑司拷讯,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发现除侵吞宝钞金银外,仅贪污税粮及鱼盐等即折米二千四百余万石。于是,赵瑁等皆弃市,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供词牵连各布政使司官吏,系狱拟罪者数万人。 \x0d\x0a\x0d\x0a此案令核赃株连之人遍天下,中产以上民家被抄杀者不计其数。为防止矛盾扩大,明太祖乃手诏公布郭桓等人罪状,而将原审法官右审刑吴庸等处磔刑,以平众怨。 \x0d\x0a\x0d\x0a空印案 \x0d\x0a此案发生在明初洪武年间。明初,每年布政司、各府州县官吏前往户部核对钱粮、军需供给等事,因路途遥远,往往带着事先开好的空印文书(即加盖印章的空白公文),以备急用。此事习以为常。但是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太祖朱元璋知道此事后大怒,怀疑其中有弊,责令严查空印案。凡是与此案有关的部门及地方官员一律处以死刑,助理官员处以杖一百,戍边。受牵连者达万人以上。 \x0d\x0a案例分析、在《大明律》中规定:对于受财枉法的“枉法赃”,从严惩处,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对于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满四十贯即处斩刑;对于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的御史,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像明朝这样用严刑惩治贪官污吏,在历史上是空前的。 \x0d\x0a胡惟庸案 \x0d\x0a又称“胡狱”,发生在洪武年间。胡惟庸,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跟随朱元璋起兵,洪武六至十三年间任丞相。其间权倾朝野,专权结党。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以擅权枉法罪判处胡惟庸等人死罪;十九年与二十三年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罪追杀其余党,连坐被诛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还乘机废除中书省制度,罢除丞相官职,直接统领六部。 \x0d\x0a案例分析、明朝统治者在采取废除丞相制度,不准后宫与宦官干政等措施以外,用杀戮的手段大肆铲除权臣宿将,虽然暂时解决了皇帝和权臣之间的矛盾,却滋长了宦官专权。 \x0d\x0a蓝玉案 \x0d\x0a又称“蓝狱”。发生在洪武二十二年(1393年)。蓝玉,定远(今属安徽)人,早年随朱元璋起兵,勇敢善战,功绩显赫。洪武二十年(1387年)任大将军,二十年封凉国公。明太祖朱元璋比之为汉代卫青、唐代李靖。但蓝玉却恃功骄横,夺占民田,多行不法行为。洪武二十六年,锦衣卫告其谋反,结果被族诛,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 \x0d\x0a案例分析、《大明律》规定:“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明律的这些规定,都是为了防止臣下结党以削弱君主集中的专制制度。明王朝统治者为了达此目的,不惜滥杀无辜。希望对你有帮助
朱元璋一生总共杀了多少官员呢?
朱元璋出身寒门,饱尝世间冷暖。在他很小的时候,时常目睹当地官员敲诈百姓,对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深恶痛绝。朱元璋当了皇帝后,曾对身边的人说道:
“以前我还是个老百姓时,看到的地方官员大多数不能体恤民情,每个都是贪赃枉法、嗜酒好色的家伙,这些官员从不干实事,老百姓的苦楚他们装看不见。我最恨的就是这群蛀虫,所以,在我登基后,一定要重振法度,但凡遇到有官员搜刮民脂民膏的,定斩不饶。”
由此可见,朱元璋之所以杀了几万名官员,除了兔死狗烹外,最深层的原因,还是那份来自朱元璋心中的“痛恨”。所以,在他披上龙袍成了天子后,在官场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肃清运动”,无数贪官污吏闻风丧胆,官场风气和社会秩序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在朱元璋的统治下,若是敢贪赃枉法,轻则抄家入狱,重则满门抄斩株连亲族。朱元璋不但处死了许多巨贪,还剥下他们的皮,填充草料做成皮人,将其置于各地府衙周边,让每个地方官上班前都能看到这些贪官的下场,替自己敲响警钟。
起初,有些朝中重臣仗着自己是开国元勋有恃无恐、地方官则抱着山高皇帝远的侥幸心理,对朱元璋的政策置若罔闻,依旧在暗地里我行我素,气焰十分嚣张。朱元璋见自己的举措没起到半点作用,火冒三丈,杀鸡儆猴,将为首的一批官员查办。
随后,他更是刨根问底揪出一众党羽,一时间狱讼大兴,数不清的官员锒铛入狱。在这场肃贪运动中,最出名的要数“空印案”与“郭桓案”,“胡惟庸、蓝玉两狱”。
《朱元璋传》中说,空印案与郭桓案一共杀了七、八万人,《国史概要》也说,空印案与郭桓案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刑法志》也有郭桓案“系死者数万人”之语。而胡惟庸、蓝玉两狱,株连死者且四万”。可以说,这几起案件的涉案金额巨大,对后世经济的影响十分深远。
聊到这,我们不妨先来说说“空印案”发生的前因后果。
什么是“空印”?“先印而后书”,也就是所谓的“空印”。1385年,朱元璋对户部侍郎郭桓起了疑心,怀疑他侵吞公粮、徇私舞弊,布政使李彧、按察使赵全德等人均与郭桓有勾结。朱元璋下旨彻查郭桓,经过一番调查后,得出惊人结果:与郭桓有勾结的并非区区几人,而是几乎所有六部大员。这群高官笼络在一起,与地方官互相勾结,侵吞朝廷下发的金银宝钞。
仅朝廷征的粮税以及鱼税盐税,这群官员克扣的赃款折成米粮足有两千四百万石。郭桓作为幕后主使之一,不但进行了长时间的侵吞,手法更是卑劣,在同僚中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朱元璋抑制不住杀意,挥笔写了一封诏书,不但,将罪魁祸首郭桓等六部官员一一治罪,并且,与这件事稍有牵涉的官员也未能幸免。
之后,这场事件中,朱元璋总共杀掉一万多名各地官员,《明史·刑法志》记载是“每岁布政司、府州县吏诣户部核钱粮、军需诸事”,主印官员(即掌握印把子的人)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远方。一时间官场无人,幸存的官员人人自危,甚至,为了让朝廷正常运转,朱元璋先是让罪行稍轻的官员戴罪当官,继续履职,等到有合适的继任者后再将贪官定罪。
朱元璋一生总共杀了多少官员?
作为明朝开朝皇帝的朱元璋与一般的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皇帝不同,他父母兄弟都被因饥荒被活活饿死,他算是命大活了下来,后来当过和尚行过乞,前半生疾苦的生活体验
磨炼了他艰苦卓绝的意志力。关于他的争议一直很多,有的人说他是个难得的明君,而有的人则认为他是个喜怒无常过河拆桥诛杀功臣的暴君。那么历史的真相究竟是如何呢?朱元璋这一生究竟杀了多少与他出生入死的功臣与手下的官员呢?
朱元璋一生勤政,在徭役赋税政策上都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并且修了很多水利,在促进全国农业的发展做了坚实的贡献。并且在惩治贪官方面十分严格,官吏贪赃六十两以上就要被枭首示众。那么这个六十两银子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多少人民币呢?按照当时的米价来换算,六十两银子大概等值于五万多的人民币,只要贪污五万以上就会被杀头,而当时朱元璋对待贪官最可怕的手段则是剥皮,想想就毛骨悚然是不是。所以他的严惩贪官的铁腕手段,勤政轻徭的政策是让一些人认为他的明君的基础。
而为什么很多人认为他是暴君呢。朱元璋得天下后封了34位的开国功臣,最后仅仅一位获得善终,其他因他的猜疑被杀,在朱元璋的在位历程中,有几大案件赫赫有名: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和郭桓案,胡惟庸是当时的宰相,他将满朝都发展成他的势力,以为以此可以和朱元璋抗衡,而朱元璋故意纵容他嚣张跋扈,最后一盘清算,他不但借由此案废弃了几千年来的宰相制度,并处死了牵连在内的三万多名的官员,整个明朝的官员系统彻底大换血。
蓝玉作为开国功臣常遇春的弟弟,是洪武时期的主要将领之一。他本来是在军中颇有威望,偏偏不知收敛,自恃功高,骄横不法,引起朱元璋极大的不满,终于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以谋反的罪名诛杀了蓝玉,在这个案件中被诛杀的人多达1.5万人。
而在其他的两个案件郭桓案和空印案中,朱元璋皆杀了数万人,有的人统计单在这四大案中死于朱元璋手下的官员多达十数万人。现在的人都希望步入仕途,而当时在明朝为官,就算是为官清廉,也会遇到无故被牵连的霉运,并且不只是乌纱不保,而是时时刻刻把项上人头别在裤腰带上,真可谓是做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正是如此,清代史学家赵翼评论说,明太祖靠功臣取得天下,天下既定后,尽取天下之人杀之,其残忍千古未有。
明太祖朱元璋杀了多少开国功臣
朱元璋杀的功臣有李善长、刘基、胡惟庸、蓝玉、冯胜、宋濂、傅友德等,几乎杀了所有的开国功臣,其中权高位重的唯一留下的忠臣只有汤和了。
洪武四大案如下:
一、胡惟庸案
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它是指明太祖朱元璋诛杀宰相胡惟庸的事件,此案牵连甚广,很多功臣良将均被诛杀,后朱元璋废除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政事分归六部处理,从此中国王朝再无宰相一职。
二、空印案
空印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1382年),因空白盖印公务文书而引发的案件,此案受到朱元璋高度重视,并因此诛杀数百名相关官员,实为一个冤案,然而其影响之广,范围之大。
明朝初年,每年各个布政使司下属府州县都需派出审计官吏,前往京城户部,核对其所在衙门缴纳中央官府的钱粮、军需事宜,所有账目必须和户部审核后完全相符方能结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项不符就必须驳回重新造册,且须再盖上原地方机关大印才算完成,因当时交通并不发达,往来路途遥远,如果需要发回重造会耽误相当多的时间,所以前往户部审核的官员都备有事先盖过印信的空白书册以备使用,这原本是既有的习惯性做法。
钱粮在运输过程中会有损耗,所以从运送一直到户部接收时的数字一定不会相符,在路上到底损耗了多少,官员们无法事先预知,只有到了户部将要申报之时才能知道其中的差额,所以派往京城的官员都习惯用空印文书,到了京城才填写实际的数目。
明太祖朱元璋获知此情况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官员相互勾结,舞弊欺诈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将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正印官全部处死,下属官员充军边疆,结果是一些受百姓爱戴的清官也被处死了。
三、郭桓案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是一宗贪污案,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相当深远。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贪污,私吞官粮,于是下旨查办。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朱元璋下令审刑司严刑审讯,此案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并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最后朱元璋下令将一干人等全部处死。
四、蓝玉案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朱元璋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杀功臣良将的重大政治案件,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当初隶属于常遇春的帐下,对敌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是明朝开国功臣,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军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使军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
但渐渐地,蓝玉开始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在军中,他擅自任罢将校,甚至不听皇命,有次北征还师,夜过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一举动引起朱元璋的猜忌。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此事后为御史弹劾,但蓝玉竟驱逐御史,还让家人私买云南盐1万余引(每引200斤或400斤)进行走私,以上种种行为,终于让朱元璋动了杀心。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告发蓝玉谋反,朱元璋下令将他处斩,并诛了三族,平时与蓝玉有关系莫逆的许多将校,也都被定位“逆党”,遭到了抄家灭族,此案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军中的骁勇将领大多被杀戮殆尽。
拓展资料:
朱元璋(1328年10月21日—1398年6月24日),即明太祖(1368年—1398年在位),字国瑞,原名重八,后取名兴宗,濠州钟离人(今安徽凤阳),政治家,战略家,军事统帅,明朝开国皇帝。
朱元璋幼时贫穷,曾为地主放牛。
1344年入皇觉寺,25岁时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元朝,1356年被部下诸将奉为吴国公。
同年,攻占集庆路,将其改为应天府。
1367年命徐达、常遇春以“驱逐胡虏,恢复中华”为号召,北伐中原,结束蒙元在中国的统治,丢失四百年的燕云十六州也被收回。
1368年朱元璋在应天府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
后先平定西南、西北、东北等地,最终统一中国。
参考资料:朱元璋 (明朝开国皇帝)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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